佛山市生態環境局致全市企事業單位的一封信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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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
首先衷心感謝你們對佛山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作出的努力和貢獻,感謝你們一直以來對佛山生態環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排污許可證是有污染排放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簡稱“排污單位”)生產運行期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依法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應持證排污、按證排污,這既是排污單位的環保主體責任,也是合法經營的有力保障。根據生態環境部的部署,全國要在今年內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發證登記工作,凡未持有國家統一編碼的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都應依法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登記。
按照分類處置、限期整改等方式,佛山市生態環境局各區分局對滿足核發條件的排污單位將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對存在問題、具備整改條件的,將給予合理的整改期,引導規范排污行為,最終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對于超過時限仍未能取得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登記的排污單位,將依法查處。具體工作要求見《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關于2020年全面實施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的通知》。
這項工作既是貫徹落實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也是妥善解決環保歷史遺留問題的難得機遇。希望你們高度重視,緊抓機遇,按要求依法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登記,履行責任,合法排污,守法經營,實現更好發展。
佛山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2月24日
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關于2020年全面實施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和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和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的工作要求,為做好我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及管理類別
位于佛山市域范圍內,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詳見附件1)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簡稱“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其中,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應當申請取得國家排污許可證;實行登記管理的排污單位,應當填報排污登記表。
二、實施時限
(一)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
屬于2017-2019年應核發排污許可證的33個行業(詳見附件2)的現有排污單位,如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應于2020年4月30日前,依法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完成排污登記。
(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
除上述情形外,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的排污單位,應于2020年9月30日前,依法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完成排污登記。
(三)新建排污單位排污許可發證登記
新建排污單位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發生實際排污之前依法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完成排污登記。
三、核發部門
佛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工作指導,佛山市生態環境局各區分局負責轄區內排污許可證核發及相關管理工作,聯系方式見附件3。
四、辦理程序
(一)排污單位注冊、登錄:排污單位登錄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網址http://permit.mee.gov.cn,簡稱“國家平臺”)注冊賬號。

(二)排污單位填報及信息公開:排污單位按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等有關要求,按照管理類別,在國家平臺“許可證申請”模塊上填報和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表,并向核發部門提交通過國家平臺打印出來的書面申請材料。實行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在提交排污許可申請材料前,應當將承諾書、基本信息以及擬申請的許可事項通過國家平臺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公開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屬于登記管理的排污單位僅需在國家平臺“排污登記”模塊填報排污登記表,系統將自動即時生成登記編號和回執,排污單位自行打印留存。
(三)主管部門核發:佛山市生態環境局各區分局按照審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對重點管理、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現場核查),對滿足條件的排污單位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
(四)按證排污:排污單位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后,應按照排污許可證證載要求,按時在國家平臺上完成執行報告、環境管理臺賬、自行監測信息、信息公開等工作。
五、法律責任
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應依法持證、按證排污。排污單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六、其他事項
2019年8月13日起,我省已取消廣東省排污許可證的行政審批事項。持有“廣東省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的排污單位也應按規定申請取得國家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登記。
附件:1.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
2.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行業和管理類別表
3.佛山市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咨詢電話
佛山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2月14日
點擊以下網址可下載附件:
http://sthj.foshan.gov.cn/zwgk/wzgg/content/post_3631746.html
如需查詢全國排污許可證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請訪問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http://permit.mee.gov.cn/),點擊“法規標準”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