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體現公開、公正和民主監督的原則,佛山莽蒼新材料有限公司現將佛山莽蒼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自主驗收報告相關內容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4年8月9日-2024年9月5日 (共2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如對公示項目存在異議,可通過來電、來信反映問題,佛山莽蒼新材料有限公司將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核實和處理,并作為環保自主驗收依據之一。
公示單位:佛山莽蒼新材料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佛山市順德區陳村鎮赤花社區廣隆工業區環鎮東路4號順智科創園6棟二層201-9
聯系電話:18911341325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82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生態環境部公告 2018年 第9號)等要求,建設單位于2022年8月8日組織項目驗收會,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情況
(1)建設項目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佛山莽蒼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順德區陳村鎮赤花社區廣隆工業區環鎮東路4號順智科創園6棟二層201-9,所在中心地理位置坐標為北緯22度58分44.89秒,東經113度14分19.17秒。項目占地面積157m2,經營面積157m2,主要從事研發改性納米材料。審批的研發設備規模為1臺FBXC-100L防爆型雙層玻璃反應釜、1臺FBXC-50L防爆型雙層玻璃反應釜、2臺防爆型加熱制冷循環器、2臺防爆型低溫制冷循環器。審批的產能為年研發改性納米材料試驗品(側鏈含有機硅低聚物的多支化納米粒子濃縮液)800kg。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23年10月24日取得《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關于佛山莽蒼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批復文號:佛環0305環審〔2023〕19號。本項目于2023年12月完成建設,并開始調試研發。
(3)驗收范圍
本項目已全部建設完成,本次驗收產能為年研發改性納米材料試驗品800kg。
二、工程變動情況
無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經市政管網排入陳村污水處理廠處理。項目清洗廢液作為危險廢物,定期交由瀚藍(佛山)工業環境服務有限公司進行處理,不外排。
2、廢氣
本項目研發過程中,反應逸出的廢氣通過回流冷凝蒸餾管(冷卻介質為50%的乙二醇和50%的水),冷凝成液體回流至球形冷凝玻璃瓶中。本項目研發過程產生的微量臭氣、冷凝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管線及設備動靜密封點有機廢氣和清洗產生的有機廢氣,經實驗室抽風系統無組織排放。經監測,其廠內揮發性有機物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廠界臭氣濃度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新擴改建廠界標準限值。
3、噪聲
本項目選用了低噪聲的設備,并做好設備降噪、減震措施等。根據監測結果,本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貯存及處置符合《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等有關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本項目已按照環評和審批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設施,在項目和環保設施調試正常運行的情況下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各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水環境影響
項目不外排生產廢水,生活污水水質簡單且排放量不大,對周圍水環境質量影響不大。
2、大氣環境影響
本項目各大氣污染物均達標排放,未對周圍大氣環境造成太大的影響。
3、噪聲環境影響
本項目邊界晝夜間噪聲均達標排放,沒有對周圍環境產生太大影響。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
本項目固體廢物得到妥善處置,沒有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六、驗收結論
根據本項目驗收監測和現場調查結果,本項目建設過程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批復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無變動,各污染物均達標排放,排放總量滿足控制指標要求。
綜上所述,本項目具備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符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要求,驗收組同意本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做好各項環保設施運行及維護,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做好環境管理及自行監測,完善各項運行臺賬、記錄等。
附件: 1、佛山莽蒼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驗收監測報告表
2、驗收意見+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