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部署應用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系統的通知》(環辦土壤[2017]55號)的要求,現將《倉門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予以公示。
本報告摘要如下:
一、地塊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倉門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地塊
占地面積:總面積3725.65平方米,其中A區(行政辦公用地A1)面積2967.46m2,B區(城市道路用地S1)面積758.19m2
地理位置:佛山市順德區均安鎮百安公路以南片控制性詳細規劃N-JA-03-02-K-35號地塊,中心坐標為(北緯22.698412°,東經113.152877°)
土地使用權人: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均安鎮倉門股份合作經濟社
地塊土地利用現狀:荒地。
未來規劃:A區用地性質為行政辦公用地(A1),B區用地性質為城市道路用地(S1)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單位:廣東順德環境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調查原因:調查地塊用途變更為二類居住用地,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第一階段調查
第一階段調查工作開展時間為2022年9~10月,調查結果顯示:
根據歷史衛星圖和人員訪談資料可知,地塊在2002年以前為魚塘,主要用于水產養殖,本次調查地塊于2002年開始填土平整,在2007年完全填土完成,平整后至今均為荒地,未進行利用。2014年開始,地塊內西側部分區域被環衛工人用于存放收集到的可回收生活廢品(紙皮、玻璃瓶、塑料、泡沫等);2017年,地塊內東南側區域被周邊村民私自用來種菜、種芭蕉樹等,自行搭建木棚存放蔬果、農用工具、煤球等。2022年8月初,地塊內植物、木棚等均被清理,現狀為空地。現地塊東面為空地(為水泥地面),南面為足球場(塑膠場地),西面為倉門居民住宅區,北面為石龍文體中心。
項目組在第一階段調查中通過資料收集和審閱,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方式對調查地塊及其周邊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和污染物識別。污染識別結果如下:
該地塊主要為魚塘,經填土后部分區域被周邊居民用于蔬菜和芭蕉樹種植、煤球和廢品堆放等;同時,地塊內2002-2007年進行了填土活動,填土時間與地塊歷史衛星圖顯示的變化時間均可一一對應,填土來源均無詳細記錄,根據訪談調查及調查歷史衛星圖可知,調查地塊填土來源于西南側泰景軒地塊房地產平整建設開挖的土方,填方在其來源地不存在沾染有毒有害物質的可能,僅在運輸至本地塊過程可能沾染到運輸工具、土方施工機械的機油。因此,基于保守原則,將整個地塊列為重點區域。本地塊關注的污染因子包括石油烴(C10-C40)、萘、苊烯、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a)蒽、?、苯并(k)熒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b〕熒蒽、苯并(g,h,i)苝、茚并(1,2,3-c,d)芘。
三、第二階段調查(初步采樣分析)
初步采樣調查工作在2022年11月17日?12月1日完成。本次調查地塊內共布設了 4個土壤取樣點,每個點位垂直方向采集4?5個樣品,地塊外采集2個表層土壤作為背景對照點,共采集19個土壤樣品(含2個對照土樣),分析了 《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 要求的45項基本項目、石油烴(C10-C40)、苊烯、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g,h,i)苝、pH、含水率,共56項。本次調查在地塊內共布設了 3個地下水監測井,地塊外設置1個地下水對照點,共采集4 個地下水樣品用于調查地下水水質。檢測指標包括《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表1中的感官性狀及一般化學指標3項(pH、渾濁度、銅)、常規毒理學指標5項(汞、砷、鎘、鉻(六價)、鉛)、表2中的非常規毒理學指標1項(鎳)、以及特征污染物因子石油烴(C10-C40)、萘、苊烯、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a)蒽、?、苯并(k)熒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b〕熒蒽、苯并(g,h,i)苝、茚并(1,2,3-c,d)芘,共26項。
主要調查結果如下:
(1)本次調查采集的19個土壤樣品(含2個對照土樣),各指標檢測值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二類用地的污染風險篩選值,苊烯、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g,h,i)苝檢出的最大值均低于本調查確定的篩選值。
(2)本地塊內地下水樣品檢測結果中,出現超篩選值的項目為渾濁度,其余指標均未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標準及相應篩選值或最大值均低于本調查確定的篩選值。
四、初步調查結論
根據初步采樣監測結果,除地下水超過濁度《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標準限值外,其余指標均低于相應的風險篩選值。渾濁度不屬于有毒有害物質。并且地塊內地下水后期不進行開發利用,地下水污染物無暴露途逕,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調查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故本地塊無需進行地下水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即調查地塊不需要進行下一階段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五、專家評審
2023年3月10日,專家組原則同意《報告》通過技術評審,修改完善并經專家組長復核。會后,調查單位針對專家提出的意見對《報告》進行補充修改。2023年3月30日,專家組長復核后同意《報告》通過評審,可以作為地塊下一步土地開發再利用工作的依據。
綜上所述,倉門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地塊的土壤和地下水現狀符合規劃行政辦公用地(A1)、城市道路用地(S1)的使用要求,可作為規劃用地進行開發建設。
附件:倉門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地塊土壤污染初步調查報告